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函
内卫人调函字[2010]17号
自治区人保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根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安排送审,请查收。
二○一○年六月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
根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 6月4日—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6号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及说明:
1.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如执业医师证书、护士资格证书、职称证、母婴保健技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均须提供相应加分证明材料。
四、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咨询电话:0471-669104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6月5日上午 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2楼)
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0号。可乘1、26、27、31、38、55、59、62、71、76、79、81、83、86路公交车到安利公司下车,步行2分钟到石羊桥十字路口即到。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及说明:
通过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相应证明材料:包括(1)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2)“西部计划志愿者”(3)“三支一扶”大学生。(4)正式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
联系人:冯克民 联系电话:0471-598491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一、 资格复试时间:
2010年6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二、 资格复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7楼701房间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0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及说明:
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国家级计算机操作甲级技术等级证、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档案管理上岗证、等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相应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
四、对应聘人员因资格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联系人:邱瑞平 潘宏 联系电话:0471—5984952
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6月7日上午9点—12点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血液中心五楼小会议室。
地址: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北侧
三、携带复审证件: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叶集平 乌兰 联系电话:0471-4212316